近日,黄梅法院立案庭送达小组在一起追偿权纠纷案的司法送达过程中,通过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阐明利害、调解劝导,最终促使被告当即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主动撤诉,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
因创业需要,石某甲向黄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并与该局签订《小额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了贷款金额为10万元及借款利率、逾期利率、借款期限等内容。石某乙、刘某与黄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签订了《创业担保贷款信用反担保合同》,共同为石某甲申请创业贷款提供担保,其中黄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以该局在邮政银行开立的贷款担保基金专用账户为石某甲作贷款担保。在上述合同签订履行后,石某甲仍下欠3.8万余元贷款未按期偿还,黄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在担保基金中为石某甲代偿了所欠款项,故诉至法院请求追偿。
黄梅法院送达小组工作人员在拿到案件材料后,对案卷资料进行仔细审阅,充分了解案情后开展送达工作。送达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黄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石某甲、石某乙、刘某联系,在送达诉讼材料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向三被告释法明理、以法析理、以情入理。经过调解劝导,被告石某甲当即履行了还款义务,黄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也在收到欠款后撤回起诉。至此,该起追偿权纠纷案成功化解在庭前,从立案、送达到结案,用时不到一周。
送达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保障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民事案件、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黄梅法院集中送达小组自成立以来,不断提升民事送达的质量和效率,巧用送达先机,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始终,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时化解,为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坚实基础。
(胡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