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武穴市大金镇居民苏某在石佛寺镇某米厂进行搬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苏某儿子及其亲属与雇主胡某就相关赔偿问题发生了矛盾纠纷。
大金镇政府、司法所、辖区派出所得知消息后高度重视,主动介入,10月13日,死者家属二十余人和雇主在石佛寺便民中心二楼矛盾调处室进行调解。石佛寺司法所黄玉华、大金司法所邓木云积极配合镇政府、派出所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按当地习俗,死者入土为安,工作人员劝导家属先将死者下葬。双方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死者死因并无异议,但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的金额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在安抚死者家属情绪的基础上,调解员着眼争议的焦点,分别采取了“面对面”、“一对一”、 法情结合等方式方法进行依法调解,经过5个多小时的沟通,最终使双方意愿达成一致,自愿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雇主胡某承诺支付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4万余元。
双方当事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专业的调解工作给予了极大的称赞,通过多方联动协作调解,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我市的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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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华 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