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保证社区矫正程序的严肃性,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解矫工作,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9月14日下午,武穴市石佛寺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社区矫正对象廖某家中为其办理解矫手续,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拟写解矫笔录,并为其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
社区矫正对象廖某年老体弱,手脚行动不便。考虑到廖某的特殊情况,石佛寺司法所采取上门解矫的方式如期为其解矫。在廖某入矫到解矫期间,石佛寺司法所按照“因人施策”的原则,对其采取随时走访、随时谈话的形式,多次往返廖某居住地,向其本人了解近期的生活、思想等各方面情况,向其家人了解他的身体状况,为其省去了许多奔波劳累。廖某十分感激工作人员的人性化办公,表示自己会遵纪守法、积极改造,不辜负党和政府的关怀。
此次上门解矫,充分体现了石佛寺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上的人性化管理,也是石佛寺司法所在“司法为民”上的具体表现。石佛寺司法所在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的过程中,坚持严格教育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达到依法管人、以情感人的社区矫正效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以更好的心态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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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黄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