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没想到还能领到钱,多亏了你们。”5月21日上午,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继续对王某(化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发还。5月18日至5月21日连续4天,法院根据144名集资参与人的损失金额按比例分批对50余万元涉案执行款进行集中发还登记。
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王某等人以公司需要资金生产,承诺高额利息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0余万元,前期通过支付本金及利息、返现等形式支付给集资参与人合计110余万元,未支付为260余万元。2017年3月,集资参与人因未收到利息和退款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11月,王某等5名被告人被汉阳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一年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
今年1月,汉阳区法院执行局立案受理关于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责令退赔一案,包括暂扣于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分局的10万元和汉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审期间追缴的40万元,及通过执行网络查扣系统搜索王某等人的财产线索,从熊某某的网络银行账户上扣款500元,共计执行款项500500元。
考虑到目前武汉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此执行案涉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年龄较大,是易感染人群,为了使集资参与人能顺利、平安、快捷地拿到退赔款项,真正做到防疫和执行统筹兼顾,汉阳区法院做了详实、周密的退款方案。发还登记地点统一设在“周二之约”工作室,法警大队组织当天来院的集资参与人间隔一米有序排队。在与银行做好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执行法官提前通知集资参与人准备好证件及银行卡、账号等相关材料,当天现场审核集资参与人名单、损失数额、发还数额等信息,之后,财务人员对审核登记完毕的集资参与人的退赔款进行电子转账,省去了集资参与人拿支票去银行取款的麻烦。
“本案受害者以老年人居多,市民以后要谨防各类非法集资陷阱,不要被高额利息所诱惑。”法院执行员李湘琼现场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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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亚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