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谷城县处理首例破坏法治宣传物品案件
2021-08-08 11:57:00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谷城县处理了一起毁坏地下商城出口法治谷城宣传橱窗的案件。这是谷城县首例因破坏法治宣传物品被处理的案件。
谷城县地下商城投入使用后,经县司法局与地下商城指挥部协商,决定把地下商城15、16出口作为谷城县法治宣传阵地。今年7月,县司法局投入1万余元,精心设计法治宣传图片橱窗150㎡及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等法治宣传标语30余条。7月28日晚,地面商铺经营者雷某等人将谷城地下商城16号出口价值2000余元的法治谷城宣传标语全部撕毁。发现警情后立即向城关派出所报案。城关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通过查看出口的监控视频、实地勘察,查明雷某等人认为其商铺门前16号出口张贴的宣传图片影响店面生意,故派店内员工将宣传图片全部撕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县公安机关于8月3日通知雷某8月4日到城关派出所接受处理,雷某自愿将撕毁宣传标语恢复原貌,并赔偿道歉。由于雷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较小,自愿赔偿损失,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和第十九条第一项决定,考虑到雷某等人违法行为较轻,且主动消除危害并取得司法行政机关谅解,逐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谷城县依法治县办)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