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5 11:44:1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6月4日,石首市南口镇古夹垸村的谢某某和村支部书记吴某某及调解主任李某某再次来到南口司法所寻求调解。原来是因为政策变动,双方对于2020年签订的调解协议中的补助标准发生了分歧。
1975年,谢某某在古夹垸村窑厂工作时受伤导致左腿截肢,构成三级残疾。2015年,谢某某与古夹垸村委就该起工伤事件发生纠纷,经过调解达成协议,约定谢某某享受五保待遇,再由村委每年支付其补助款2000元,终生享受。2020年谢某某五保被取消,转而享受低保待遇。双方为此找到司法所进行调解,最后调整生活补助为每年4000元。今年因政策变动,双方再次为此事发生纠纷。
司法所在了解双方诉求后,对比了前两次达成的调解协议,表明政策变动属于情势变更,不能对抗既定政策,但可以协定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经过三方协调,谢某某与古夹垸村委达成协议,约定由村委从今年开始直至谢某某去世为止,每年固定支付5000元生活补助,双方就该起工伤事件不再发生争议。
在司法所悉心调解下,该起持续多年、不断变动的纠纷终于以双方签订书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的方式圆满解决。
(张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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