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石首市司法局紧扣主题,学习于心、教化于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践行为民服务精神,聚焦民生、主动作为,从民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把教育整顿转化为干好工作、树立形象的新动力。
普教结合与法同行 法治宣传在行动
励志勤学筑信念,德法兼修育人才!心系群众办实事,落实到普法宣传上就是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让法律政策落得下、留得住、用得上,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
新厂司法所普法上街头。4月15日,新厂司法所联合相关部门,通过悬挂横幅、解答咨询、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及法律知识读本等多种方式,在该镇政府门口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0余份、解答群众提出的婚姻纠纷、老人赡养、交通法以及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问题近百条。
大垸、调关等司法所开展法律知识培训。4月15日下午,大垸司法所在该镇开展了农民工维权知识讲座及安全教育培训,主要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提高维权意识、如何进行维权三个方面,详细讲解了签订劳动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并号召农民工朋友在维权过程中务必保持冷静,运用法律手段维权。4月16日上午,调关司法所组织该镇调委会主任开展《人民调解法》专题培训,“调关大调解先锋”周德照通过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语言,结合平时调解中的典型案例,剖析讲解了多种调解方法,确保参训对象能够快速理解入脑入心灵活运用,以助民间纠纷调处走上“快车道”。
矛盾纠纷无小事 人民调解在行动
“情理法”内献真心,清官可断家务事!和谐的邻里关系、家庭关系是群众心之所向,也是该局践行人民调解为民办实事的真正落脚点。“深入村组走访,排查矛盾纠纷,定期组织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会”,是及时化解纠纷矛盾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该市各司法所面对具体矛盾纠纷均能及时高效化解,切实解决了民众急愁盼难问题。
笔架山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赡养纠纷。该街道郭家铺村的七旬独居老人陈某,平日仅凭低保和拾荒的微薄收入度日,近日因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而其与子女间存在矛盾,且子女均在外务工,导致无人赡养,陷入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困境。4月14日,笔架山司法所了解这一情况后,通过多种途径与陈某子女取得联系,将老人的近况通过拍摄照片的形式让其知晓,并将拒绝赡养老人可能触犯的法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发送,对其进行普法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慑之以法,工作人员终于成功说服老人子女,其女当天立即赶回石首对老人进行照料,事情得到圆满解决,老人的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
小河口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婚姻家庭纠纷。4月1日下午,小河口司法所受理了一起因家务矛盾引发家庭暴力闹离婚的纠纷。该镇居民胡某(男)和付某(女)胡某2019年结婚后生活稳定、感情较好,2021年来胡某一直在家待业,夫妻感情开始出现间隙,3月29日胡某酒后失手打了付某,付某遂报警,并想离婚。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对胡某实施家暴的行为,从家庭亲情、家庭美德、人生道德方面进行劝导,并就《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最终,胡某检讨了自身错误,写了不再实施家暴的保证书,取得了付某原谅,双方也承诺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维护家庭和谐。
桃花山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宅基地纠纷。4月14日,该镇李花山村兴阳街居民刘某与程某因两户房屋北面建房屋面落水一事产生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放弃午休,第一时间组织矛盾双方开展调解,通过安抚、人情事理解说以及法律知识普及,经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各自退让达成和解。
为民解忧践初心 法律援助在行动
小小援助一件事,困难群众满心喜!法律援助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府责任,更是该局践行初心与使命的重要切入口。
绣林司法所成功受理一起有关生命权纠纷的法律援助案件。该街道办居民熊某,其儿子在武汉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已注销)工作时与该公司前员工发生口角争执、导致互殴致熊某儿子死亡。熊某与其儿子所在公司的股东王某,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经调解无效后,于4月16日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经过多方努力,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股东王某对熊某儿子的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自愿向熊某经济帮助人民币20000元整。
团山寺司法所成功为农民工讨薪。近期,该镇5位在桥兴小区做防水工作的农民工,工程完工后却拿不到工资,多次讨薪无果向司法所求援,司法所提供法律援助参与调解。经调查了解,团山桥兴小区负责人将防水业务转包给郑某,5名农民工受郑某邀约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到此做工,郑某借“未签合同”推脱。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与桥兴小区负责人沟通,认为5名农民工虽未与桥兴小区签劳动合同,但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实质上已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桥兴小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做为团山桥兴小区负责方可从郑某的工程款项进行扣除并支付5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经多次调解,桥兴小区负责人最终向5位农民工一次性支付劳动报酬11160元。
服务送到家门口 社区矫正在行动
矫正重塑旧魂灵,帮扶再造新人生!严格监管与真情关爱同步始终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秉承的原则,在监管不松懈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困难帮扶、心理疏导、就业指引以及上门服务等等,彰显司法人性化、无歧视的关怀,助力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正轨。
高基庙司法所医院办入矫彰显法中情。4月2日,高基庙镇村民杨某军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石首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按照规定,杨某军应于4月24日前到市社矫局、高基庙司法所报到并办理入矫手续,眼看入矫期限快到杨某军却迟迟未来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于是开展多方调查。原来,杨某军二十多年前就已经离异,唯一的婚生子由其抚养,该子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条件十分困难(属于低保贫困户)。其子已病入膏肓(肺穿孔、胃穿孔),在市中医医院抢救,身边无人照管,暂时脱不开身,所以迟迟未来办理入矫。闻讯后,该所工作人员到中医院为杨某军办理了入矫手续,并送上慰问金。
高陵司法所入矫送上门人性管理显温情。4月14日,高陵司法所为该镇一名截肢社区矫正对象上门办理了入矫手续。该对象李某因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身致残后果。在李某家中,工作人员现场对李某进行入矫谈话,对他的生活、思想、家庭情况以及身体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其母亲75岁,在家养老;其女儿30岁,在家养病),办理了入矫宣告手续,告知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李某表示一定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管理,改过自新,做守法公民。
横沟市司法所“远程会见”便民利民。3月31日下午,横沟市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在该镇司法所通过“远程会见”系统看见了远在沙洋监狱服刑的儿子。自儿子入狱改造以来,由于两地的距离较远、老人腿脚不便,一年也见不到几次面。下午4点整,老人带着耳机望着电脑屏幕出现的脸庞,激动的热泪盈眶,这是他第一次通过这样的方式见到儿子,虽然只有短短20分钟会见交流,但老人十分满足,他说:“这次远程视频会见之后,知道了以后可以不出远门就能见到儿子,真的对我很有帮助”!据悉,该所接下来将通过在社区设立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就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的基本情况、如何进行申请等内容进行宣传讲解,让这项便民利民的好项目真正家喻户晓,发挥最大效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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