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及县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按照《红安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宣传活动方案》的安排,县司法局于3月25日上午组织二程镇司法所及驻村工作队员、村法律明白人在长岗村党群服务中心启动“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
此次培训共有35名村“法律明白人”参加。二程镇党委副书记吴卫华就该镇率先全面启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驻长岗村工作队长刘国胜结合乡村社会治理进行法治实务讲解;湖北和楚律师所张宇律师将《民法典》与农村案例剖析结合讲解;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胡长华主持“法律明白人”培训启动活动并就开展全县各乡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的意义、“法律明白人”职责及工作方式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讲解。
通过集中培训,让参会人员均对当好“法律明白人”有了全新透彻的了解,他们认到识“法律明白人”既是荣誉更是为村民服务的沉甸甸的责任,表示将认真学习政策法律知识,提升为群众服务能力,当好村民尊学、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履行好政策宣讲员、法治宣传员、社情民意传达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服务联系员等职责,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党的政策法律、维护社会稳定、培育乡风文明等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下阶段,红安县司法局将积极发挥普法依法治理统筹协调作用,在全县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法治宣传“六进”活动,计划四月上旬在杏花马岗小学启动法治宣传进校园,在县烟厂启动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通过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努力把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规定变成人民群众的行为准则,作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
王媛 胡长华 李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