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 18起危险驾驶案集中速裁 认罪认罚提升办案效率
2020-06-24 16:00:0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具结书是我自愿签的,我认罪认罚,我再也不会喝酒开车了,希望法庭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被告人吴某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6月16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指派一名检察官出庭对18起危险驾驶类案件按照速裁程序出庭集中审理,法院均当庭宣判。这是该院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个工作缩影。
该院出席法庭的公诉检察官介绍,自今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突发以来,第二检察部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38件。当日集中庭审的18起案件,承办检察官均进行了认真全面的研判,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法庭适用了速裁程序。
庭审中,审判长重点审查了各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以及具结书签署的合法性,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认为检察院量刑建议适当,当庭对全部公诉案件进行了宣判,量刑从拘役一个月到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不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18起案件的庭审共用时不到80分钟。
“我院将与法院加强沟通,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速裁程序的各项配套机制,集中审理、宣判,提升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尚利就下一步工作充满信心地说。
(张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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