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镜观质效以评促改验真功——咸安区检察院刑事指导小组开展职务犯罪听庭评议活动
2025-04-29 15:09:3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工作部署,促进职务犯罪案件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4月28日上午,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指导小组组织开展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观摩和集中评议。市、区两级检察院分管相关业务院领导以及业务骨干参与活动。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一起涉嫌受贿、徇私枉法案在咸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紧扣受贿犯罪构成要件展开递进式讯问,经过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受贿罪及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等焦点问题进行激烈的法庭辩论。公诉人结合法庭调查情况,对辩护人辩护意见全面回应,展现出较高的庭审辩论技巧与能力。
旁听人员全程观摩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直观感受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标准和法律适用逻辑。庭审结束后,一名旁听的干部感慨:“亲眼目睹曾经的‘身边人’因贪欲与滥权走上被告席,既是震撼,也是警醒。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严守纪法红线。”
庭审观摩结束后,咸安区检察院刑事犯罪检察部门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5位评议人以座谈交流的形式对案件办理和庭审表现进行“把脉问诊”。与会人员指出,本案通过多维度证据锁定受贿事实,体现了监察调查与司法审查的有效衔接,建议在后续类案办理中细化对“徇私情、谋私利”情节的举证标准,强化释法说理。
下一步,咸安区检察院将持续完善庭审观摩常态化和评议机制标准化机制,重点针对受贿、徇私枉法等高发罪名,组织办案人员轮流旁听庭审、参与评议,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熊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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