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共筑生态屏障 守护一江碧水——赤壁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2025-04-17 18:01:2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深入贯彻长江保护法,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4月15日,赤壁法院联合湖北赤壁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赤壁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和余家桥乡政府,在与长江相通的黄盖湖水域开展了一场以“修复生态、共建家园”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是赤壁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创新生态修复执行方式的重要实践,也是府院联动机制护航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生动缩影。
 司法护江:创新执行方式  彰显生态法治力量  
       这次增殖放流活动源于张某、汪某、周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张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多次驾驶塑胶船在黄盖湖水域使用刺网捕捞鲫鱼、胖头鱼、马口鱼等水产品,违法所得人民币共计41177元,其行为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造成了严重损害,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损害渔业资源的赔偿责任。

        2024年12月30日,赤壁法院判决没收被告张某、汪某违法所得33829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已支付的渔业资源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人民币36471元,并继续追缴渔业资源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人民币106908.6元;没收被告周某违法所得人民币7348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已支付的渔业资源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人民币9652元,并继续追缴渔业资源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人民币25152.44元。
       判决对于履行方式载明:张某等三被告可承担破坏渔业资源修复生态环境费用相当的修复责任,即在本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用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替代方式,在黄盖湖水域增殖放流同类的同等价值鱼苗。
       判决生效后,案件移送赤壁法院执行局执行立案。2025年3月12日,执行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周某随即全额缴纳了渔业资源修复生态环境费用。被执行人汪某、张某因经济困难,暂无能力一次性缴纳渔业资源修复生态环境费。
       通过执行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和劝导,被执行人认清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愿意以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替代方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月15日,在多部门见证下,万尾鳙鱼、鲢鱼等鱼苗被有序投放至黄盖湖水域。此次放流不仅直接修复了非法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更以“看得见”的方式向公众传递了“破坏者担责、违法必修复”的法治信号。  
 府院联动:凝聚保护合力   共绘长江生态画卷  
       增值放流是修复水生生态,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赤壁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行政机关密切协作,统筹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发源于湘鄂赣三省结合部的华中生态屏障幕阜山(又称天岳山)北麓的陆水河(又名隽水),流经咸宁六县市区中的四县市,是长江右岸重要支流,陆水河筑坝形成的陆水湖核心水域位于赤壁市境内,其生态健康关系长江流域整体安全。赤壁法院坚持府院联动,主动争取支持协同发力,由市农业农村局提供技术指导,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划定放流区域,市司法局开展法治宣传,属地政府组织群众参与,实现了生态修复、普法教育与社会治理的一体融合。 
       “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我们坚持‘打击违法’与‘修复生态’双轨并行,通过替代性修复措施,既让违法者为过错‘买单’,又为其回归社会提供路径,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赤壁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庭长何远表示。
以法为盾:守护长江安澜   书写绿色答卷  
       2021年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赤壁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已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近百件,判赔生态修复资金数十万元,创新实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以劳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措施。这次增殖放流活动,既是长江保护法在赤壁市落地见效的重要体现,也为流域生态治理提供了“司法+行政+公众参与”的范例。
       法护长江,守望山河。赤壁法院将继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严格贯彻长江保护法,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态屏障,以创新举措平衡保护与发展,让一江碧水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底色。  
       一尾鱼苗,映照法治初心;一湖碧波,承载生态未来。赤壁法院以司法实践诠释了“保护长江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的深刻内涵。期待更多力量加入长江大保护行列,共同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篇章。  
             (何远、刘兰心)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