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价购买的养殖鸡冒充土鸡,通过虚构被害人亲戚需要购买土鸡的事实,利用电话话术骗取多名老年人信任,进而高价售卖假"土鸡",非法获利八千余元。近日,蕲春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专门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的诈骗案,两名被告人均获刑。
2024年8月至9月,卫某驾驶摩托车载一筐肉鸡在蕲春漕河、株林等地流窜寻找作案目标。利用农村留守老人信息获取渠道单一、防范意识较弱的特点,他向多个老人谎称其侄子托自己帮忙购买低价"土鸡",并拨打阮某电话让其冒充老人侄子,让老人帮忙垫付购鸡款。被骗的老人们平日生活节俭,对"低价购买土鸡"的谎言深信不疑,因担心"耽误侄子事情"而垫付购鸡款,最终落入了骗子的圈套。
在案件侦查期间,卫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蕲春县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检察官迅速审阅卷宗,梳理案件事实,针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确保案件证据链条完整。后公安机关通过查询卫某与阮某通话记录,走访被骗群众所在村及附近村庄,查出共有8名被害人被蒙骗购买了比市场价高出不少的假土鸡。
考虑到被害人系老年人,有的因家庭贫困甚至不惜借钱买鸡,承办检察官积极敦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积极退赃退赔,案件审查起诉期间,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全部退赃。
考虑到两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及家庭情况,蕲春县检察院对卫某某、阮某某涉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卫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阮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近日,蕲春县法院采纳该院量刑建议并作出有罪判决,两名被告人均服判未上诉。
检察官提醒,被告人通过虚构"亲戚求购土鸡"的事实,利用电话"串通表演"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这种"温情"诈骗手法看似"老套",实则具有迷惑性。老年人群体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务必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人的"温情"谎言,同时,家庭成员应多与老年人沟通,帮助其提高防诈意识。
(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