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兰雨坤)“如果同学叫你一起去‘撑场子’打架,该不该去?”
“遇到陌生人单独找你们帮忙该怎么办?”
为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其营造健康成长环境,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法治教育责任,4月2日,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还地桥镇燎原学校法治副校长袁龙,携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干警走进燎原学校,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该校初一年级的学生们带来了一堂以“我的青春不迷茫”为主题的精彩法治课。
课堂上,干警围绕“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以及“性侵类犯罪”等未成年人身边常见的犯罪类型,结合具有代表性的真实、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深入剖析。为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干警采用提问、案例讨论、播放视频等互动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热情。学生们踊跃举手发言,各抒己见,在思维的碰撞中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原来拒绝不当要求就是保护自己!那我以后遇到问题一定不能慌张,用法律保护自己。”一名学生在课后感慨道。
袁龙表示:“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成长的‘必修课’,法治教育不应有城乡差距,越是基层越需要法治浸润,作为法治副校长,我们既要当好校园里的法治讲师,更要做好乡村法治教育的播种人,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学生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防护盾’,让法治意识根植于心。”
“法治副校长进校园”送法下乡活动,是该院推进法治教育向基层延伸的具体举措。未来,该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探索创新法治教育形式,丰富法治教育内容,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把优质的法治教育资源送到更多乡镇学校,用法治力量守护乡村少年的健康成长,为乡村振兴培育具有法治信仰的新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