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3 11:10:5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壮阔征程中,最高检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理念,这不仅是对检察工作的核心要求,更是衡量检察履职成效的关键标准。2025 年以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最高检这一精神内涵,积极响应最高检、省、市院的工作号召,扎实推进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探索出一套独具特色且深度契合最高检理念的 “1+N” 工作法,全力以赴推动每一个案件都能实现高质效办理。
“1”:锚定方向,绘制评查蓝图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精心研究制定了《2025 年度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方案》。方案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并结合上级部署与通山检察实际,明确了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的组织形式、范围、方法、步骤以及工作要求,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朝着高质效办案的目标稳步推进。
“N”:多管齐下,筑牢质量防线
成立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力量
为切实贯彻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精神,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更加科学、有序,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案件质量评查的组织和具体评查工作,提出专业评查意见,拟定评查结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案件管理部门,办公室成员来自各部门,从而实现评查办与案件管理部门的无缝对接,为评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分析研判,把握办案动态
案件管理部门每月都会从 “四大检察” 的重点工作、异常数据、特色亮点和短板弱项等多个维度,对办案质效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研判成果及时通报各部门,让其了解工作短板与弱项,便于针对性加强改进。2025年以来,已对我院339件案件进行自查,23件案件进行评查。通过精准分析,为每个案件的办理提供动态指引,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调整策略,朝着高质效目标不断优化办案过程。
明确期限规范,促进司法高效
为积极践行最高检理念,实现司法办案的规范与高效,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明确了案件流程结束、归档的起算标准及工作期限,并印发《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流程结束、归档期限规定清单》。案件管理部门将定期开展流程监控,督促业务部门按时完成流程结束和归档工作,确保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有条不紊推进。规范的期限管理和严格的流程监控,有效避免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拖延现象,提高了司法效率,保证每一个案件都能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办结。
创新评查机制,提升办案水平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 “每案必检” + “首案必评” 机制落地生根。承办检察官审结案件并归档时,要借助《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智能辅助系统》进行程序评查,还要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及时纠正问题。评查委员会则严格落实 “首案必评” 机制,对照标准开展评查,助力检察官提升规范化办案水平。此外,“单月评查、双月汇报 + 评析” 机制也在稳步推行。审定结果后开展 “木犀·优学差析” 讲评会,通过 “以评促改”,推动办案质效不断提升。这些创新机制全方位覆盖案件办理过程,从检察官自查到专业委员会评查,再到定期总结评析,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在严格的质量把控下不断优化,切实提升办案水平,实现案件办理的高质效。
落实司法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
在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上,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最高检要求,毫不松懈。案件质量评查实行 “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 机制。评查结果确定后,评查委及时将结果送达被评查人员和政治部。对于能补正的问题,被评查人需限期整改并反馈。重大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的评查报告抄送检务督察部门,需要追究司法责任的,严格依照规定办理。通过这种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的责任感,促使他们在每一个案件办理过程中都严谨认真,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
纳入业绩考核,激发工作动力
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检察官的业绩考核紧密挂钩,这是通山检察院贯彻最高检理念的重要体现。被评查人的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是评价其办案业绩、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会被纳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并记入司法业绩档案。评查人员也要对评查工作质量负责,他们承担的评查任务同样会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这极大地激发了检察人员对案件质量的重视和追求,促使他们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办理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高质效办案目标。
关联评价任用,树立正确导向
在人员评价任用方面,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导向作用,深度契合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取向。评定为优质案件以及办案业绩突出的个人,会得到表扬奖励,在评先评优、晋级提拔中优先考虑;而评定为不合格案件且需承担司法责任的人员,其情况也会作为个人考核的重要参考。通过这种关联评价任用机制,树立鲜明工作导向,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积极投身于高质效办案工作中,营造追求卓越办案质量的良好氛围。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的 “1+N” 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法,环环相扣、相辅相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在这个体系的支撑下,通山检察人员正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步伐,深入践行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坚实检察力量。
(邓江华、舒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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