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6 16:53:4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日前,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与该区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公安局共同印发《咸宁市咸安区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的联动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指出养老机构监管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协同推进、发挥实效,相互配合、共同协作的工作原则,厘清各单位在养老机构监管中的职责,并在日常联络、执法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9个方面提出了更加细致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协作联动优势,依法惩治养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于重大事项或紧急情况,应立即进行联络,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有效防范养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咸安区养老安全监管水平。
据咸安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忠介绍,此前该院以推进“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契机,多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展开座谈会以及走访调研,实地查看咸安辖区内三家养老机构的院内基础设施、消防设施、餐饮设施,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保护意识。
下一步,咸安区检察院将以《规定》为依托,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与各职能部门强化沟通交流、完善协作机制、创新开展更多专项活动,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王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