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你们检察官来了后,饮水机定期有人来清洁,水质报告也贴上去了,我们也可以放心喝水了。"近日,黄梅县检察院对辖区某小区现制现售饮水机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正在接水的居民王大姐对检察干警热情地说道。
2024年5月,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收到一条群众线索,称小区内现制现售饮水机卫生环境较差,且未公示水质报告,存在饮水安全隐患。
随后,检察干警随机抽查了4个小区的现制现售饮水机,经调查发现,这些现制现售饮水机存在未对营业执照、设备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水质检测情况进行公示等问题,并且也无定期清洗、消毒、维护及巡查记录,居民饮水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并且部分饮水机上标有"弱碱水"等标识标语,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同时,检察干警还发现饮水机经营者与物业公司按照普通居民生活用水标准结算水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水类别多样的用户应当对不同类别用水分表计量。未分表计量的,由供用水双方协商各类用水比例,分别执行对应价格。"小区现制现售饮水机未按特种行业用水标准缴费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尾水未回收也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承办检察官表示。
为守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2024年6月,黄梅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就现制现售饮水机系列问题进行磋商,相关行政机关表示将加强监管,督促现制现售饮水机经营者规范经营、按规缴费。
会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25个物业小区26台现制现售饮水机进行专项查勘,发现普遍存在上述问题,遂立即要求所有饮水机暂停使用,经相关主管部门检测水质达标后再恢复使用,确保居民的饮水安全。同年7月,相关行政机关回复称,26台设备将按照设备的计量标准,以特种用水收取水费标准缴纳水费;并已将尾水回收利用,用于灌溉小区绿化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随后,检察干警对相关小区现制现售饮水机进行"回头看",发现小区内的现制现售饮水机对营业执照、水质检测报告等信息进行了公示,水质检测均显示合格,"弱碱水"等相关广告标识已去除,但前期水费差额仍未补缴。在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进监督下,相关小区现制现售饮水机特种性质水费补缴完毕。
(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