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6 09:32:07 来源: 点击: 0
“被打一个耳光都赔了8万,我被打成这样,起码要10万。”2024年11月7日,建始县高坪镇某村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当事人杨某正情绪激动地向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和县法院驻村干警表达诉求。
杨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她和王某是妯娌,多年来两人之间一直有矛盾。3月12日,二人因琐事发生推搡,王某将杨某推到在地,造成杨某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建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审查卷宗材料发现,案发后,双方就赔偿金额始终没能达成一致,矛盾一直得不到化解。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正好是县法院的乡村振兴驻村点,检察官主动联系了法院的驻村干警,详细了解当事人情况,结合案发原因、争议焦点、双方利益诉求等进行深入分析,并与法院的驻村干警共同商议矛盾化解方案,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鉴于双方当事人积怨颇深,检察官决定先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希望通过检察“牵线搭桥”,缓和双方矛盾。
11月,检察官和法院的驻村干警先后三次上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围绕纠纷的前因后果,听取双方诉求,讲家规大义、话邻里关系,还特意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的儿子帮助劝导,希望能化解双方矛盾。面对杨某索赔10万的不合理诉求,检察官引用类似案例,分类罗列住院费、看护费等费用清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杨某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同意降低赔偿金额,双方矛盾有所缓和。
11月20日,建始县检察院运用“评理说事”机制继续推进矛盾化解,让杨某和王某面对面沟通,并邀请驻村干警、村干部和部分群众一同参与,从邻里关系、法律依据等方面给双方做工作,协商赔偿金额,化解双方心结。
多次调解终于化开了坚冰。王某主动向杨某道歉,杨某也接受了3万元的赔偿金额,双方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2024年11月22日,经公开听证讨论,建始县检察院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顺利办结,矛盾成功化解,检察官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
(崔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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