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姜宇轩 杨运红)“有道之财自平安,不义之财惹祸端”的道理似乎人人都懂,但并非每个人在面对金钱诱惑时都能坚守底线,而一时贪念换来的可能是牢狱之灾。
2月14日,经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万某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5100元。
2024年9月15日,万某某在某小学门口捡到被害人王某某遗失的一部手机,将手机锁屏密码试开,在抖音APP上利用免密小额支付给自己手机号充值100元话费。后通过手机备忘录得知微信支付密码,看到微信绑定的信用卡有信用额度,万某某遂窜至某超市,通过扫收款码换现金方式盗刷王某某手机微信中绑定的信用卡5000元,用于偿还债务和日常开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万某某有故意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根据案件事实及量刑情节,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在移动互联时代,智能手机已经不再是单纯接打电话、发送短信的通信工具,它更像是我们的生活管家,网上购物、移动支付及各种银行APP管理着你的财产,生活中珍贵的照片、朋友的联系方式也都存在手机中,可以说它已成为每个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
互联网时代公民要提高隐私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手机使用习惯,及时设置手机开机密码及支付软件的支付密码,勿将相关密码简单记录于手机中,以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同时每一位公民要时刻牢记法律底线,强化法律意识,不因一时贪念走上犯罪道路。
手机丢失后先做以下几件事:
1、挂失手机卡、银行卡,第一时间前往营业厅补办新卡,修改支付软件的支付密码。
2、在新的登录设备上登录微信等软件,立即解绑常用支付软件。
3、修改自动登录软件的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