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这笔钱对我们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让我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近日,黄梅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干警驱车前往辖区某乡镇,上门为4个因刑事案件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家庭发放救助金,被害人程某的家属激动地向检察官表达着感谢之情。
2021年,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伤瘫痪,丧失了劳动能力,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因肇事方无赔偿能力,法院判决的59万余元赔偿款一直无法执行到位,高昂的医疗费已花光程某一家的全部积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黄梅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程某的情况后,主动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安排专人协助其准备相关材料。经过严格审核,黄梅县检察院决定为程某申报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生活压力。
发放救助金过程中,检察干警详细询问被害人身体恢复情况和家庭生活现状,鼓励被害人及家属要坚强面对困难,重拾生活信心,尽快脱离困境。
近年来,黄梅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救助”的工作机制,确保司法救助工作更加精准、高效。同时注重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心理疏导和长期帮扶,并与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形成救助合力。2024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为因案致贫的17名受害人申报司法救助金16.3万元,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情。
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拓宽救助渠道,完善救助机制,实现“应救尽救”,同时通过普法宣传、案例解读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更加公开、透明、高效。
(周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