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栋D级危房在挖掘机的长臂挥动中,随着“轰”的一声巨响,应声倒下,现场围观群众连连点赞,周边居民心中悬着多年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原来,一楼狭窄的房间内,两名老人埋头整理着刚刚捡拾的废品,装满塑料瓶的编织袋,堆放在已经垮塌一大半的承重墙边,门外台阶上湿滑的青苔,似乎在阻拦办案人员进一步调查。检察官艰难爬上二楼,映入眼帘的是破旧的门窗和用木条、棉布简易加固的房顶,穿过昏暗的走廊,尽头房间门口的厨具等生活用品与旁边张贴的“危险房屋、请勿居住”字样格格不入。检察官快速完成拍照摄像、询问等工作后,立即前往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
这次特殊的调查来源于2024年4月初,公安县检察院接到一条“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的公共安全线索,位于县内某小区的一栋楼房墙体破损严重,随时有坍塌的风险,周边200余户居民出行惴惴不安,该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组织干警赶赴现场调查核实。
经走访县住建局、资规局、发改局、国资局、属地乡镇政府和社区了解到,该楼房系原粮食储运公司宿舍,始建于1972年,由原公司职工居住至今。因年久失修,该楼房部分承重墙体倒塌,县住建部门多次鉴定为D级危房,处理意见为“立即停止使用”。县政府在部署拆迁工作时发现,2000年机构改制后,原粮食储运公司被撤销,但该楼房未被登记为国有资产项目,16间宿舍的住户亦无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不明,导致拆迁工作受阻停滞。
为尽快解决周边200户居民的这件“揪心事”,公安县检察院依法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厘清楼房产权归属,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马上就是梅雨季节,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建议迅速组织楼房内人员及财产安全撤离。由于原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已过有效期,需要同步重新鉴定,保证拆除工作依法依规。”4月12日至7月3日,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多次参加该楼房处置专题会议并提出处理建议。
“楼内居民搬迁积极性不高,8户居民搬离后无房居住,我们也无法给他们承诺啊!”“拆房工作我们力量有限,担心激化群众矛盾”……在落实检察建议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遇到了一些现实困难,公安县检察院立即组织沟通能力强的检察官会同政府、社区工作人员与住户代表面对面交流,积极协调县住建局在政策范围内提供保障性公租房,同时联系县城市治理委员会指导危房拆除工作,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据悉,下一步,公安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危房拆除后的美化、亮化改造工程,确保城市规划依法依规进行。
(全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