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2021年以来,孝昌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孝昌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起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重任,全力以赴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司法之力守护“四美孝昌”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惩治与修复并举,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绿水青山
“我知道错了,我愿意采用“碳汇”的方式修复自己行为给环境资源带来的破坏,并缴纳相应赔偿金额。”10月20日,被告人侯某某在法庭上对自己非法砍伐林木的行为表示后悔,并承诺将按照判决履行赔偿义务。
2022年4月25日,被告人侯某某、吕某某等人以龙卷风吹断、吹倒该集体所有的湿地松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向村镇提出采伐处理申请,但一直未办理采伐许可证。4月26日,几名被告人通过介绍认识被告人王某某(木材加工厂老板),几人与该老板商定以300元/吨出售树木,由被告人王某某负责实施采伐与拖运。2022年5月2日至4日,在几名被告人现场轮流指导下,将河滩正常生长和部分被风吹断、吹倒的湿地松予以采伐,在运送两车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调查认定,滥伐林木273棵,蓄积155.5立方米。
案件审理过程中,孝昌法院经与孝昌县林业部门沟通,几名被告人在孝昌法院的引导下,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环境资源造成的破坏,在已经履行补植复绿义务的基础上,主动缴纳了林业碳汇补偿金,作为生态修复费用缴纳到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林业资源修复与维护。
近年来,孝昌法院坚持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碧水青山,落实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改革,2021年至今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7件。同时,该院立足不同环境要素修复需求,积极探索“修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引导行为人积极主动采取生态环境修复措施,消除和减轻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从环境资源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彰显环境司法惩治、保护、预防和恢复功能。
认真履行司法职责,扎实做好县域生态环保工作
双峰山法庭是孝感市首家突出环境保护和旅游专业化审判的法庭自挂牌以来,主要处理旅游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案件,还处理偷挖山石、砍伐林木、农家乐排污等破坏生态案件,依法打击劈山毁林、非法猎捕、乱挖盗采珍贵花卉苗木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孝昌法院双峰山法庭创新工作思路,将创新科技引入法庭工作,以实现更深层次的司法为民。为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法庭积极推行“一村一法官”“五员五卡”工作机制,让法官成为定分止争的裁判员、辨法析理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调研员。从“坐堂办案”到“巡回服务”,实行“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巡回法庭”,让服务更加亲民,把庭审、调解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以最短暂的时间、最低廉的成本、最便捷的方式获得良好的司法服务。
在工作中建立并运行了案件流程管理、公开审判、巡回办案、诉讼调解、案件回访、违法审判追究、指导人民调解等一系列较为科学完善的审判工作机制,以流程化和机制化规范法庭工作人员的审判工作;同时,为方便辖区老百姓参与诉讼,节约时间成本,双峰山法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纠纷调解员、司法联络员、法制宣传员、执法监督员“五员”的作用,推出服务承诺卡、执法监督卡、诉讼提示卡、便民联系卡、交费明白卡“五卡”,将群众需要了解的立案、诉讼、缴费、监督等知识通过便民小卡片的形式发放到他们手中,并附带法官联系方式;设立乡村法官工作室,法官定期定点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活动,两者相融合共同描绘“公正、高效”和“便民、利民”画卷。
创新“1234”体系,打造生态司法保护“双峰山模式”
孝昌法院双峰山法庭成立后,根据当地实际探索,构建了 “一重两免三定四就”的“1234”司法实践体系。“一重”,即针对生态旅游纠纷具有突发性、时效性、当事人流动大的特点,注重发挥调解优势。“两免”,即对小额生态、旅游纠纷案件免收诉讼费和申请执行费。“三定”,即定期、定点、定人服务和办案。“定期”就是在“黄金周”和旅游旺季到景区巡回办案,公布热线电话,群众一个电话,法官即可奔赴现场。“定点”就是将生态旅游巡回法庭搬进游客较多的景区驻点办案。“定人”就是在节假日,以业务骨干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全天候”为游客提供法律服务。“四就”,即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
法庭还联系双峰山管委会,建立“点—线—面”的工作模式,助推双峰山社会和谐稳定。“点”,即以法庭这个便民联系点为中心开展司法服务,实行提前预约、上门服务,电话立案、巡回办案。“线”,即法官与调解员的长线联系,探索法官主导下诉讼调解社会化模式,注重法官与景区公安、司法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对口结对,诉讼与调解并重,指导景区调解工作。“面”,即开展巡回审判,为群众提供必需的法律服务,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到基层群众中去辨法析理、定分止争。
依托“1234”司法实践体系和“点—线—面”的工作模式,法庭积极参与推进双峰山生态修复和全域景区化及人居环境整治,完成矿山生态综合修复工作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据了解,据统计,自双峰山法庭挂牌以来,双峰山实现旅游接待人次23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3亿余元。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守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孝昌法院线上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普及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环境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线下以“三进”工作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大讲堂、巡回审判、旁听庭审等活动,加强以案释法和以案宣教,充分发挥案件教育警示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观摩庭审、巡回审判、发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等形式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态环境纠纷,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贡献司法力量。
2021年4月与9月,孝昌法院分别对卫店镇人民政府、周巷镇人民政府不履行环境治理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依法予以公开庭审,其中卫店镇一案是孝昌法院审理的首例由孝昌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员怀揣为追求双赢共赢多赢,保护生态环境的想法,通过积极引入专班,优化规划设计,加大投资力度,修建污水处理站等方式,生态环境由“水体异常泛臭”变为“水体清澈,有野鸭生存”改善较为明显,获得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
今年8月15日,孝昌法院携手孝昌检察院组织开展“法护绿水青山,共绘生态蓝图”生态保护宣传普法活动。孝昌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叶幼文向现场群众讲解近年来涉环资审判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普及《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知识。同时,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普法宣传资料,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自觉加入生态文明的守护行列。
(黄庆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