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4 16:29:3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父亲因阻止不法行为被害,加害人无力赔偿,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15岁的小月(化名)、不到1岁的小欣(化名)家庭破碎,失去完整的家,检察机关送来的司法救助让年幼的姐妹俩有了新的希望。
“我们已经老了,她们还这么小,以后可怎么办......”
尧某某拿着手写的材料向驻综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的检察官说道。2023年9月2日,尧某某的儿子余某某(殁年34岁)在崇阳县某村为阻止蔡某某在附近公共水域内电鱼机电鱼,双方发生冲突,余某某被蔡某某持刀砍伤致死。
事情发生后,蔡某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一直无力赔偿余某某一家人,余某某的女儿小欣在当年11月份出生,小欣的母亲不堪生活的重担也离她们而去,儿子去世、儿媳出走,尧某某与其丈夫已经年迈,万般无奈下,来到检察工作室向检察官求助。
“您别着急,我们会尽力帮助你们的。”检察人员接过尧某某颤抖的手中的材料,了解到这一家庭的悲惨遭遇后,迅速展开调查,前往当事人所在村及家中,实地走访,了解其经济、生活情况。经调查核实,小月和小欣的父亲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其二人系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又是未成年人,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无法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检察机关迅速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小月和小欣姐妹俩申请到了95532元救助金。在救助过程中,考虑到其家庭实际困难,检察机关还协调当地村委、民政等部门为其办理低保,帮助一家人越过寒冬,重燃生活的希望。
2024年以来,崇阳县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7件,发放救助金35万余元。接下来,该院将继续将司法救助作为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切入点,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检察宗旨,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全面、更深入的保护。
(曾雅馨、洪瑞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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