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两个水塘都在有效治理中,生活污水也不会再流入水塘。”日前,孝昌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收到周巷镇镇政府的反馈,随着对塘堰沟渠的治理,水体将逐步实现由“脏”到“净”、由“净”到“清”的持续转变。
图1:池塘未治理前
而3个月前,这两个地处周巷镇龙泉村、新民村,名为门口塘、月塘的两个河塘还曾是水面漂浮着生活垃圾、杂物和水藻,水边老旧旱厕随意排污,散发着阵阵恶臭的场景,不仅影响了周围村民的生活环境,更易滋生多种病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当地村民也颇有怨言。这样的变化还得从孝昌县人民法院接到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说起。
图2:微型污水处理设备
2021年9月1日,孝昌县人民法院对孝昌县周巷镇人民政府不履行环境治理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依法予以立案,2021年11月18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县直部门及乡镇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近30余人参与庭审旁听。“公益诉讼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都是为了保护公益,实现双赢共赢多赢。”孝昌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叶幼文在法院随后组织的针对周巷镇河塘沟渠环境整治的专项会议上如是说道。
周巷镇政府在本案诉讼期间积极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在短短一百天的时间,成立了环境治理工作专班,优化规划设计,投资近50余万元,组织当地村民打捞垃圾杂物,采用大型机械清理淤泥,并组织人员修理堤坝,修筑微型污水处理站。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已取得初步明显成效,获得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
图3:治理后的池塘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叶幼文为准确了解周巷镇水塘治理的现状,多次实地勘察水体情况、走访农户。此刻的阳光下湖面水波不兴、静谧安宁,而农户们的心情却像浪花一样欢腾。
孝昌县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工作职能,助推孝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叶幼文 周小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