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组织今天的听证会,帮我渡过难关,今后我一定合法规范经营!”12月13日,在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行政争议化解公开听证会上,当事人诚恳地对检察官道谢。
据了解,2020年9月,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县市监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县两家米厂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两家米厂因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逾期未缴纳行政罚款,县市监局遂对两家米厂作出加处罚款,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两家米厂在强制执行阶段向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申诉,提出减免加处罚款以解企业燃眉之急的请求。
红安县检察院经调查认为,县市监局是否减免加处罚款属于行政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考虑疫情背景下民营企业面临的现实情况和高检院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该院决定启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程序,为当事人平等交流对话、促成和解提供平台,就是否减免加处罚款进行公开听证。为增强司法公信力,践行“阳光司法”,该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两家米厂负责人分别作了陈述,县市监局发表了相关意见。
与会听证员听取双方的陈述后,一致评议认为:被处罚的两家企业确实存在经营困难,建议行政机关依法酌情给予减免加处罚款,同时希望两企业要切实加强整改依法合规经营。两企业的负责人也诚恳地表示今后将守法合规经营,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经过公开听证,当事人双方就减免加处罚款达成一致并当场签署了和解协议。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做实行政检察的重要抓手,是助力和参与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路径。红安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在履职尽责中,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智慧和担当。
(秦燕玲 秦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