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环保、经济、便利而被广泛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部分居民由于小区内未设置相应充电设备,为满足其电动车充电需求,无奈只能采取“飞线充电”方式,即高楼居民将长线接板从窗户放置一楼位置,供自有电动车充电。这种“飞线充电”,虽然解决了电动车的充电问题,但也带来了重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今年6月,崇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某小区存在较为普遍的“飞线充电”情形,随即,该院办案人员对天城镇辖区多个小区进行走访调查。调查过程中发现,近50%的小区均存在“飞线充电”情况,无任何保护措施的接线板长期暴露在室外,日晒雨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办案人员还从县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近两年来,崇阳县各小区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情况频繁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案件便已达4件之多。综上可见,“飞线充电”行为严重威胁了小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整治“飞线充电”乱象刻不容缓。
7月6日,崇阳县检察院分别向县天城镇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提出检察建议,并组织上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公开听证,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会。
住宅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一直是社区治理的顽疾,对“飞线充电”行为进行整治,不仅有利于提升小区整体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消防安全,更有利于推动破解居民电动车充电难问题。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整治“飞线充电”的意义,并根据法律法规指出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督促其依法履职。
“这个检察建议提得好,‘飞线充电’危害非常大,必须要解决。”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崇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此次听证会的意义,并建议让市场监管局和电力部门参与进来,解决假冒伪劣电动车问题、帮助建立充电桩,形成多方合力。
会后,检察机关就“飞线充电”问题向县天城镇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正式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
县天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有“飞线充电”行为的居民进行约谈、警示教育,将电动车停放区域纳入24小时巡查检查的重点范围,并在社区楼院等停放电动车场所广泛张贴禁止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标识。
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65家老旧居民小区开展了详细的检查走访和隐患排查工作,共发现飞线充电隐患250余处,现场整改200余处,社区工作人员后续督促整改50余处,同时对所有老旧居民小区进行了全覆盖消防宣传。
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第一时间对接电力部门,结合小区实际,对有符合要求的小区免费建立充电桩,目前已有18个小区建设充电桩41个,可提供充电位468个。
下一步,崇阳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居民电动车充电难问题。
(洪瑞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