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鄂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元金一行赴鄂城区院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暨2021年1-11月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调研督导该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洁主持,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第六检察部检察官首先报告了2021年1-11月全院优化营商环境40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总结了全院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过程中重点举措、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方案。随后,按照九个小专项具体分工,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先后汇报本部门所属专项的详细进展,查摆了专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痛点,提出改进措施。各分管领导听取了相关条线工作,并做补充说明。听取汇报后,汪元金副检察长针对各个小专项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指导,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具体要求。市院案件管理部主任熊颖、副主任刘莹分别就具体工作进行点评,提出要求。
汪元金对该院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鄂城区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目前整体推进情况良好,但存在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涉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要落实每案必审;二是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专项监督需要各业务条线共同发力;三是立案监督工作需要深入公安、法院实地开展;四是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需要实现“三有”目标提升;五是控告申诉案件要落实“三必访三必查”;六是涉营商案件备案渠道有待进一步规范;七是典型案例培育、推介有待进一步提升。
汪元金强调,在纵深推进专项工作时要加强“五个自觉”:
一是更加自觉地加强组织领导。紧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求,落实领导责任,各业务部门强化责任担当,为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提供支撑。
二是更加自觉地规范司法行为。法治环境是重要的营商环境,既要严格司法办案、也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专项工作开展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为检察机关服务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更加自觉地推进九个小专项开展。要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认真吃透文件精神,压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九个小专项均衡发展。
四是更加自觉地落实“八项机制”。对标省院重点工作提示做好指定动作,让专项数据和成效充分显现,通过“强机制”达到“优环境”的目的。
五是更加自觉地编报典型案例。要提升精品案例培育意识,注重典型案例的总结提炼,以典型案例、精品案件为抓手,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打造鄂城检察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亮丽名片。
鄂城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洁要求,各内设部门要贯彻落实市院指导精神,进一步固强补弱,强化司法责任,加强工作配合,谋划特色亮点,共同打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攻坚战。
(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