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12月10日上午,根据黄冈市检察院统一部署,蕲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启用。蕲春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晓明,蕲春县公安局副政委陈正光共同参加揭牌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机制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工作,为在办案实践中有效落地落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制度机制提供平台机制保障。
(宋承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