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筑牢长江大保护法治之基,守护鄂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12月10日,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鄂州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和梁子湖区检察院党支部在美丽的梁子湖畔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守护梁子湖——检察公益诉讼护生态”暨“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联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鄂州市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闫利国,湖北省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盛勇参加活动。鄂城区检察院、华容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党员干警参加活动。
检察长、河湖长同巡梁子湖
梁子湖是湖北省内第二大淡水湖泊。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院、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探索以协作机制助推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路径和举措,此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邀请了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河湖长制工作分管副局长夏红旗一行同巡梁子湖。
湖水清清,白鹭翩翩。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梁子湖上,目之所及满是怡人的和谐美景。
“2013年,市委决定,梁子湖区域500平方公里范围内全面退出一般工业。退垸还湖、全面禁捕等一系列举措实施后,目前,梁子湖鄂州水域水质基本稳定在Ⅲ类标准,部分水域达到Ⅱ类,近日有近千只白天鹅来到梁子湖安新家。”巡湖过程中,夏红旗副局长介绍说,“这其中有检察院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的重要贡献。”
据悉,过去五年,梁子湖区检察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开展“守护梁子湖”专项法律监督,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件,督促非法捕捞行为人在梁子湖水域增殖放流成鱼200公斤、幼鱼21万尾。
今年10月14日,梁子湖区获生态环境部授牌“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守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地落实、做实做细,梁子湖区院有创新举措。“12月起,我院公益诉讼部门正式启用无人机对梁子湖开展巡查,破解湖泊巡查面积广、地形复杂等难题,从高空巡航拍照取证,提高执法效率和证据准确性。”参加巡湖的梁子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缪玉蓉说。
“这次实地巡湖,加深了我对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成效的体会,这离不开公益诉讼人对维护公共利益作出的贡献和努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大有可为。”省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盛勇感触颇深。
“梁子湖检察院还要进一步做优做强生态文明检察,建立梁子湖流域跨地区检察协作机制,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倾力打造生态文明检察示范院。”市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闫利国对梁子湖区院落实协作机制提出具体要求。
湖泊巡查中,全体党员还实地查看了鄂州市梁子岛上的七星湖生态治理项目、武汉大学生态园等。
赓续红色血脉
湖泊巡查结束后,全体党员参观了抗战时期梁子岛保卫战遗址、鄂南军事指挥部旧址(张家楼房)。随后,全体党员来到盛浩如烈士陵园,向烈士纪念碑深深鞠躬,敬献花篮,深切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案例研讨 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10日下午,三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以“检察公益诉讼护生态”为主题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案例研讨会。省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盛勇、鄂州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元金出席研讨会,梁子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缪玉蓉主持会议。
梁子湖区检察院干警夏爱文就“守护梁子湖”专项监督工作中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了介绍汇报,分享了办案体会。
如何规范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已判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执行难如何处理?刑事速裁率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理程序之间如何协调?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如何确定生态修复费用?研讨会现场氛围浓烈,大家各抒己见,结合自身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省院第八检察部盛勇主任、刘洋副主任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逐一答疑解惑。
“鄂州市的公益诉讼办案有自身的亮点和特色,在案件办理和机制等方方面面都实现了突破,公益诉讼的干警们要继续为守护梁子湖作出检察贡献。”刘洋副主任对案例进行点评和分析指导。
盛勇就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要在保持一定办案规模的基础上,争取更好的办案质量和效果;要发挥好检察办案一体化作用,发挥省、市院的示范引领作用,办理更多大案要案;要把“案件化”办案思维贯穿公益诉讼办案全过程,避免“办事化”倾向,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提升办案实效;要形成多方监督合力,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在继续做优行政公益诉讼的基础上,着重“做大”民事公益诉讼,并正确处理民事公益诉讼中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
汪元金对本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推动鄂州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更上新台阶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公益诉讼人要保持公益情怀;要切实把省院工作安排部署落实落细;要把“有规模、有质量、有效果”作为工作目标;要把系统化办案作为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主要办案方式。
(刘婷 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