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在身边,建设齐参与。为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助力提升城市形象,通山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持续开展文明行为劝导、街面卫生清理、走访入户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为文明城市建设增添一抹“检察色彩”。
文明行为劝导
12月9日-10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十余名志愿者干警们到城区主干道责任路口及路段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和文明行为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检察干警们身穿志愿者马甲,守护在交通繁忙的路口,协助交警维持道路交通秩序;他们配合将非机动车引导或停放到指定划线区域内,实现整齐规范停放;他们配合保洁人员做好道路两侧路面、人行道上街沿、花坛、绿化带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在遇到行人和非机动车发生违规行为时,他们及时上前进行劝阻,为畅通交通,文明出行保驾护航。并向广大市民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递“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正能量,号召大家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同时增强自身文明出行意识,共同推进畅通有序、文明和谐交通环境的建立。
包联网格区开展“洁城”
文明城市创建以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支部为单位,持续每周五组织党员干警到所负责的南门桥社区城门小区包保网格,对各个干道、背街小巷等处清除路边的杂草、水沟的杂物,清扫路上落叶和垃圾,捡拾地上的纸屑、果皮、塑料袋等,做到清除清扫无盲区、无死角。
党员志愿者在开展志愿卫生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创文知识宣传,向社区居民广泛宣传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意义、基本知识和要求,提高了居民对创文的认同。
创建为民、服务为民,共建共享、增进福祉,开展创文志愿服务活动,也是我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具体举措。接下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保持创建文明城市的受益者和践行者的初心,以最有力的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彰显检察担当,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阚丽莎 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