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冈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司法服务“硬措施”,助力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为老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一盘棋谋划,健全安商机制
一是以“责”明向激动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班,以院1号文件的形式印发《关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从3大方面27项具体措施入手,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将《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岗位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了组织有力、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
二是以“训”提能夯基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大反思,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专题培训会、指标填报专项推进会,推行“教授理论授课+审判专家实务讲解+两级法院座谈交流”培训模式,补短板、强弱项,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夯实智识基础。
三是以“表”督导促落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制定《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推进表》,安排专人,每月梳理各法院、各业务庭室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突出问题整整改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治整改不力的,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创业、安心发展经营。
二、高质量司法,发挥护商职能
一是维护市场发展秩序。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法律政策界限,坚决避免“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跑一批企业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从严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犯罪,高效审结25起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权益的刑事案件,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妥善处理“李时珍”牌酒产品、“大别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加大黄冈地标产品品牌的保护力度。
二是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与市政府联合印发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办法,19家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开启了共享信息、协调业务、预警风险、应急处置、交办任务等工作新常态。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设立企业破产援助专项资金,推行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案件收费100元,为企业减少诉讼成本797万元。开展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专项清理行动,江北造船厂破产清算案顺利办结,湖北太子奶公司土地、厂房顺利拍卖,为过滤新旧动能、重组要素资源提供强劲司法动能。
三是完善市场信用体系。积极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全省首个《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定》,聚焦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清理、专项执行行动3次,执结涉企执行案件4052件,倒逼市场主体提高守约率及合同履行率。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手段,最大限度保住市场主体、保障居民就业,帮助汇能置业、润泰项目管理公司等盘活资产6.3亿余元。
三、全流程服务,营造暖商环境
一是强化事前预防,为企业注入活水。转变司法理念,由事后救济转化为事前的主动司法服务,从三个方面13条举措入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庭审直播一批涉企纠纷案件,邀请部分企业家代表旁听,变庭审为法治公开课堂。编印一本典型案例集,列出一份负面清单,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力。
二是强化事中管控,为企业把脉问诊。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部门负责人同重点企业、项目定点联系制度,定期组成工作专班深入企业“问诊把脉”,协助企业全面梳理内部章程、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信用担保等制度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完善相关制度,增强企业科学管理水平。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实地走访企业366家,梳理问题150条。
三是强化事后救济,为企业排忧解难。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建立涉企案件信息登记台账,立案时统一标识,探索推行涉企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时无需提供生效证明,确保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涉企案件平均办理时限较同期减少22天。聘用律师、退休法官作为驻点调解员,构建“纠纷调处—司法确认—诉讼引调—简案速裁”的全链条机制,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涉企案件调解率达39%。
(陈傲 陈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