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州区法院堵城法庭通过微信视频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疫情期间当事人来回奔波,获得当事人认可。
2021年6月,原告吴某在被告孙某处购买鱼苗,后原告通过微信分四次转给被告55000元购鱼款。但原告没有收到约定购买的鱼苗,原告与被告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购鱼款55000元。承办法官通过庭前沟通了解到,本案原告吴某系黑龙江人,因疫情影响,打算申请延期审理,而被告孙某在广东务工,其为节约成本,不打算出庭参加诉讼。考虑到如果没有被告出庭应诉,将无法查明案件的客观事实。承办法官积极与原被告进行沟通,经双方同意,决定对本案采取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审理。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书记员认真核对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通过微信进行举证、质证,引导当事人还原客观事实,让原被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庭审笔录等法律文书通过邮寄方式由原被告签字后寄回法院。
黄州区法院通过微信开庭等便民、利民的方式进行庭审办案,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打通司法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该院将继续不断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为群众切实解难题、办实事,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陈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