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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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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红色沃土上的思想碰撞 让“融党建”活起来
2021-11-30 01:00:3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如何以内在觉悟滋养行动气场,如何以党建引领提振队伍风貌,如何以上下联动推进工作发展?近日,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黄达亮、徐碧琼和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来到英山县检察院开展“融党建”工作,在绿水青山间的红色沃土上传承革命精神,在精彩纷呈的案例研讨中答疑基层困惑,将党建工作与业务指导密切结合,努力淬炼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不断提升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
  重走长征路  奋进新时代
  11月25日,省检察院一行来到英山县大别山红色文化培训中心,瞻仰纪念碑、参观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重走长征路程,感悟初心使命……
  干警们兴致勃勃,观看沿途的长征缩微景观,用脚步丈量大别山革命老区的历史印记,脑海中再现一幕幕历史场景,感叹革命先辈执着坚定的理想信念、不畏艰辛的顽强品质、独立自主的精神风貌、赤诚热烈的为民情怀!
  在大别山革命文化陈列馆,庄严的红旗下,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在讲解员的介绍下,聆听中国革命时期大别山鄂豫皖三省革命斗争史实,观摩红25军遗址景观,向不怕牺牲、英勇战斗的革命先烈致以崇高的敬意。
  “重走这段长征路,我深刻体会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进一步加深‘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认识的良好契机,从活动中感悟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把讲政治为人民融入到工作的点点滴滴。”
  “革命先辈们的爱国为民情怀使我内心激荡,久久不能平复,生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更应好好守护他们用生命捍卫的理想信念,更应立足检察职能,以法治方式延续红色精神,守卫一方热土,保卫一方平安!”
  案例共研讨 疑义相与析
  “每个案件都包含着政治,都牵涉着民心,都关系着党的执政根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更是如此,具体办案中,要切实贯彻张军检察长‘把自己摆进去’的要求,设身处地为百姓考虑,为大局护航,平衡各种法益……”11月26日,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莉在两级院面对面案例研讨会上强调。
  研讨会由黄冈市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晓茹主持,湖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党员干警与英山县检察院部分青年干警代表就一例改编自真实案例的“涉众”型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深入探讨。

    
案 例
  徐某,女,湖北某国有银行业务经理。2014年2月20日,徐某受好友李某委托,帮其购买A理财产品,同时以便于理财操作为由,取得李某同意为其保管银行卡和密码。2014年2月23日,徐某私自将李某银行卡短信接收号码改为自己手机号码。2017年4月12日,徐某私自赎回李某于2017年4月7日存入的160万元自动理财资金,用于偿还贷款等债务。经查,徐某自2010年开始已严重资不抵债,入不敷出。2009年至2020年3月,徐某利用银行工作便利,采用出具套打的银行理财电子回单或个人出具盖有农行已停用的印章的借款、存款凭证的方式,向亲戚、朋友承诺年息10.2%吸收资金,后用于还本付息、投资期货现货等,造成11名被害人的835万元资金无法兑付。
  英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案情作了详细介绍,大家围绕案件定性、银行责任、社会治理纷纷发表意见。争议焦点集中在徐某私自赎回李某160万元这一行为的定性上,即徐某是构成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还是信用卡诈骗罪?
  “徐某受李某委托帮其理财,利用好友李某的高度信任合法取得银行卡和密码,达成代为保管的合意,故卡内160万资金应视为徐某代为保管的财物,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应认定侵占罪。
  “乍一看,似侵占。再一看,是诈骗。因为徐某是通过欺骗的方式取得‘代为保管’银行卡和密码的资格,从而实现非法占有之目的,应从整个因果流程来审视该案。”
  “如果说是诈骗,但诈骗需要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而本案中,受害人李某自始至终并未处分过财产。如果说是侵占,徐某只获得代为保管卡和密码的权限,因此推定其对卡内160万元也具备代为保管的权限,并不合理。综合来看,徐某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非法转移为自己占有,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徐某仅3天就急匆匆篡改李某银行卡接收短信。这说明2014年其说服李某交付银行卡和密码给自己保管时,就明显欺骗的预谋。若是2017年临时起意去偷,何须这早着手铺垫。由此可见,徐某基于好友关系,哄李某交卡和密码在先,快速修改接收短信在后,再暗自完成转走160万资金的目的,这一连串的操作,是明显的诈骗,而非盗窃或侵占。”
  “我觉得徐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理由是:其一、信用卡诈骗罪,不仅侵犯公民财产权,还侵害金融管理秩序,属于复杂客体;而盗窃罪侵犯的仅是公民财产权,属单一客体。其二、本案如定盗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将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考虑罪刑相适应,定盗窃量刑过重。其三、司法解释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而使用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本案符合此情形。”
  “对,无论是非法取得信用卡,还是合法取得信用卡,只要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钱财的,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银行对11名被害人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徐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相对人有足够理由相信钱存入银行。”
  “银行在印章、格式文本的使用、回收、作废上需要夯实精细化管理,同时强化法治宣传力度,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案例研讨是法学训练的根本基石,是提升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大家视野开阔,既重视案件的办理,又关注案外的治理,充分兼顾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对我而言是一次非常精彩的研讨,很受启发很有收获。衷心感谢省院对基层院的关心厚爱,更期待省院专家多来英山传经送宝!”英山县院副检察长刘君武说道。
  “这次面对面的案例研讨,对基层检察干警来说,是难得的学习机会。省院领导的发言,观点鲜明,法理清晰,专业全面,为基层司法办案释明了困惑,指明了方向。”黄冈市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晓茹表示。
  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莉在总结中指出:“今天我们以两级院联动的方式开展主题党日和案例研讨,将‘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贯穿始终,真学真研,走心走实,既是对学党史悟思想提精神的积极呼应,又是对省院关于开展青年干警案例研讨制度的有力落实,既赓续了红色血脉,又了解了基层痛点,更感受了观点碰撞,是推动工作接地气、养文气、聚生气的有益尝试,我们将汲取好的经验作法,在全省推广,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郑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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