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企业合规调查让我深刻认识到企业合规的重要性,今后我们一定提高法律意识,依法依规经营企业,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检察官郑重承诺。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中,发现上述公司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财务纪律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1月24日,该院联合咸宁市税务稽查局、咸安区工商联对涉案企业开展企业合规社会调查。
在调查中,承办检察官在涉案企业组织座谈会,深入了解相关企业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公司负责人对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责任,企业合规合法经营的认识,同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实地查看企业办公、仓储、物流等经营场所是否完备规范。同时,市税务稽查局相关负责人审核涉案企业合同、财务、纳税凭证、员工福利账目清单等情况;区工商联相关负责人对涉案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指导,以及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针对企业合规社会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分别向涉案单位法定代表人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以案为诫,定期开展学法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做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规范经营管理制度、强化财经纪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预防违法犯罪。并督促企业完成合规建设,建立合规完备的管理规章、员工培训等机制,保障员工福利待遇。
在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将企业合规调查与检察建议相结合,进一步创新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以更大力度推进企业合规、涉企案件办案影响评估等机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护航,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检察助力。
(吴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