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11月26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作不起诉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映雪主持听证会,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属等多方代表到场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案件背景、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情况,向与会人员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涉案当事人就听证问题说明了情况。随后,听证员向当事人及承办检察官进行提问,并就听证事项充分讨论。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做到了情理法相结合,体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统一,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拟不起诉的意见。
李映雪检察长结合该案件的案情和特点进行了释法说理,介绍了检察公开听证相关制度以及“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并对本次公开听证进行总结点评。与会代表对我院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表示赞赏。
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既是贯彻落实“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原则,也是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下一步,通山县检察院将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司法理念,继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不断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和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阚丽莎 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