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穴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依法对魏某在调解室暴力殴打他人事件给予严惩,黄冈首例由司法警察承办的“司惩”案件由此产生。
11月24日上午9时左右,魏某作为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参加与王某的合同纠纷案调解,因对王某的言语不满,魏某情绪失控,突然抄起桌面上的硬物猛地砸向王某,即时法警迅速将魏某控制住,执行人员随后将王某送至医院处理伤口。
事件发生后,武穴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时间对该事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启动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程序,对魏某在法院内殴打王某,扰乱法院工作秩序以“司惩”案件立案。承办法警依法勘查现场、调取录像、视频监控、收集证人证言、制作询问笔录等,最终确定魏某的违法事实。
武穴法院认为,魏某在法院内大声哄闹、暴力殴打他人,严重干扰公共秩序,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提请罚款、拘留诉讼强制措施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规定,依法作出(2021)鄂1182司惩1号决定,对魏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人民法院作为处理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连接点,肩负着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神圣使命,但近年来,冲击安检、哄闹法庭、殴打诉讼参与人等违法行为在各级法院偶有发生,严重影响法院正常审判执行秩序,损害司法权威。今后,武穴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认真按照《规定》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实现有效引导诉讼参与人规范诉讼行为,避免恶性事件发生,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