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鄂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晓宝,第二检察部主任姚文忠一行4人就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刑事检察工作调度会精神到梁子湖区检察院调研督导。
上午,督导组一行旁听了梁子湖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的柯某某、胡某某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案,对公诉人出庭工作进行点评并提出指导意见。
“今天三位的出庭表现是可圈可点,值得表扬,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细节,比如:在讯问环节,对于被告人有异议的地方就应该进一步展开讯问,以便法庭查明真相;对于其他3名被告人不予讯问也要向法庭简单解释一下;法庭出示证据环节,对于证据的证明目的要详细说明,不能太过于宽泛……”
下午,督导组在梁子湖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对照刑事检察条线核心数据,全面盘点该院今年以来刑事检察工作,对弱项、空白项逐一研判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督导组提出: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质量把关,提升办案质效。二、要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力度,特别是在纠正漏诉、漏捕方面要“持续加力”。三、要进一步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有更大作为,探索开展涉企案件合规不起诉工作。四、要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的培育、报送。五、要进一步加强刑事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素能,打造学习型刑检队伍。
梁子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缪玉蓉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刑事检察工作调度会精神,不折不扣完成市院督导组提出的要求,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带领全体干警进一步提振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压实责任,做优该院刑事检察工作。
会议结束后,督导组一行还就推进梁子湖区检察院刑事检察有关工作分别到区公安分局、区法院进行了沟通交流。
(潘梦羽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