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案件精细化办理上下功夫,全力提升涉营商案件办理质效。”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和分流台账,做好跟踪提醒、及时答复、释法说理工作。”
11月23日下午,松滋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与第四检察部共同召开“一号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全面总结今年以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就涉市场主体案件加强沟通协作、快速妥善办理等问题交换意见,形成了工作共识。
两部门办案检察官通过对“一号专项”工作数据深入分析、开展座谈,一致认为,在民行监督案件受审分离、已办结监督案件缠诉多的背景下,控申部门与民行部门建立沟通协作联动机制对优质高效办好涉市场主体案件尤为重要。
一是依法依规各负其责。两部门集中学习了修订后《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受理办理要求和高检院《关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提示》办理反馈要求,明确了受理办理环节各自工作职责。
二是联合畅通“绿色通道”。控申部门把好案件“受理关”,畅通申诉渠道,做到专门标注、优先受理、快速流转、及时答复。民行部门把好案件“办理关”,落实精准监督,做到依法审查、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加强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
三是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控申部门建立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分流台账,安排专人负责每周向民行部门检察官跟踪提醒,确保案件尽快办结、及时答复当事人,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民行部门安排专人对办结案件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两部门同步做好案卡填录。加强内部协作,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一号专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第一时间沟通,促进信息互通。
四是重点关注跟踪问效。所有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控申部门开展分析研判,对一些矛盾突出、案情复杂的涉营商信访问题,在初访环节联合民行部门共同接访开展释法说理,确保矛盾化解在源头。对已办结、当事人可能缠诉的监督案件,实行全程跟踪问效,两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制定化解措施,与申诉人面对面做好办理结果答复和释法说理,最大力度息诉息访。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整合办案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检察服务。第五检察部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涉市场主体信访渠道,受理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11件,分流至第四检察部办理8件,已办结的6件涉营商案件均实现息诉息访,申诉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