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斑竹垱法庭联合斑竹垱镇党委、政府成功解决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自发送来致谢锦旗。
2018年2月,被告陈某驾驶摩托车与行人覃某发生交通事故,该起事故导致覃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3月12日,周某(系受害人覃某丈夫)与陈某在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将其名下位于公安县斑竹垱镇的一处房屋赔偿给周某。后二人于2019年6月在镇司法所主持下达成房屋赔偿转让协议,约定:“一、陈某将位于公安县斑竹垱镇的房屋赔付给周某,并配合周某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二、周某一次性给付陈某当时口头约定的差价补偿款44000元”。协议签订后,周某依约将44000元支付给陈某,但陈某却迟迟未如约办理过户登记,导致周某无法入住并享有相关房屋权益。周某在经历了丧妻之痛、补足房屋差价却并未取得所有权后,心有怨忿,多次上访。
周某于2021年6月向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按协议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陈某到庭应诉后,以周某到其单位闹事导致其丢了工作为由,要求周某补偿其收入损失20000元。斑竹垱法庭在审查双方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后,于2021年7月作出判决,要求陈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屋变更登记。陈某收到判决书后仍拒不履行协助义务。
由于该案矛盾大、时间久、涉及广,为了有效化解当事人双方矛盾,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扩大激化,斑竹垱法庭负责人王茂昕联合斑竹垱镇党委副书记代士文、镇政府综治办主任饶德泓多次开会研讨、走访,采取背靠背方式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谈。2021年10月,二人顺利完成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邓斌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