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梁子湖检察院案例研讨助力青年干警提升素能
2021-11-16 11:39:0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本案中熊某某是实际施工人,行政机关连续两次向熊某某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这就认定了非法采矿的违法行为人是熊某某。”正方代表反应迅速。
  反方不甘示弱,“我认为熊某某属于受雇佣者,违法行为人应另有其人”。
  反方代表“……我认为熊某某是非法采矿的违法行为人”,正方代表尹权锋反应敏捷“说的好,你们反方支持了我们的观点”。
  11月11日下午,青年干警案例研讨会在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盛胜利、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黄俊雄、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缪玉蓉全程参与,点评指导。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建华主持。
  案例研讨活动旨在推进梁子湖院人才队伍素能建设,培养检察人员司法办案工匠精神,发现和培育更多典型案例,助力青年检察人员补短板强弱项,加快促进青年检察人员成长。
  主持人介绍了案件来源及调查取证过程后,大家对“某局不依法履行矿产资源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自由发言,各抒己见。
  “在刚才自由发言中有以张杰为代表的6人根据案件事实、法律规定,论证了本案的还塘工程应当办理采矿许可证、熊某某是本案的违法行为人,形成了本案的正方;另外有以夏爱文为代表的4人观点恰恰相反,形成了本案的反方。为了进一步阐明自己观点正确,正反双方可以相互辩论,下面开始自由辩论。”  
  主持人李建华刚说完,正反双方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时而针锋相对,时而激情高涨,时而火药味浓厚,时而欢快活泼,现场气氛热烈。
  连嘉宾盛胜利都忍不住提前点评:“这个案件我知道,涉案行为人熊某某被同村村民举报多次,矛盾重重。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是弘扬法治,定纷止争,助力社会治理的有利举措,今天的案例研讨活动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嘉宾黄俊雄点评:今天的案例研讨形式很好,法律思维的碰撞,有利于提高干警专业素能。民有所呼、民有所想,正是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努力的方向,全心全意办好每一件信访案件,就是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主持人现场宣读法院判决结果后,大家一致认为:以工程是为了公益性目的为由不办理采矿许可证,是违背了有法必依,严格依法行政的法治原则。涉市场主体案件不是一味从宽,要坚持当严则严,当宽则宽的办案理念,不能法外施恩。
  缪玉蓉最后强调,通过案例研讨等活动促进青年检察干警成长,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今后将常态化开展案例研讨活动,一要动员干警积极参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研讨,激发大家的思维活力;二要做好统筹安排,第三检察部要协调各部门组织好,确保活动质量;三要精心选择案例,提炼争议点方面角度可以更宽一些;四要思考钻研如何落实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民有所呼、民有所想,服务大局等是办案中必须要考虑的重点;五要加强宣传,争取各方对公益诉讼的理解和支持;六要重视日常学习,学习是每个人的立身之本,作为小院,青年干警更要加强对各类业务知识的学习,力争成为全科型业务能手。
  (潘梦羽)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