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余菁为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会上,余菁向大会作任职发言。
一、深耕厚植,加强学习提升素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勤勉履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
把检察工作融入江陵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瞄准扫黑除恶常态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源头治理等重点工作,不断增强检察工作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探索务实有效的创新举措,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江陵建设。
三、以身作则,激励队伍担当作为
团结带领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做表率,担重任。坚持从严治检,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坚持从优待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优化工作环境,塑造良好氛围。强化创新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接受监督,提升公信阳光司法
将检察工作置于各方监督之下,保证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行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监督,及时向人大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每一项检察工作都在阳光下运行。
县人大常委会向余菁同志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余菁与其他任职领导一起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郭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