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当事人在国外,想要离婚怎么办?”松滋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互联网远程线上开庭,“跨国”化解了这起婚姻纠纷,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2008年,原告佘某某与刘某某相识并相恋,2009年生育一子佘某甲,2012年生育一女刘某乙,夫妻感情还算和睦。近几年,刘某某前去了柬埔寨工作,双方聚少离多,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佘某某遂将刘某某诉至法院,申请判决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及时进行了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都希望案件能够尽快得到处理,但刘某某又远在柬埔寨,且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回国。承办法官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双方当事人使用在线调解平台进行远程调解,短短30分钟,佘某某与刘某某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了和解,佘某某拿到调解书满意地离开了法院。
据悉,今年以来,松滋法院大力推广在线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全时空、跨区域、全流程的网上解纷服务,对于异地、异国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手机就可以在线参与调解,既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又提高了审判效率。
(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