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青年干警案例研讨会。此次活动围绕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展开学习,并围绕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热点问题展开讨论。
活动开始,由第一检察部干警占桦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检察部干警吴亚秋领学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明确公益诉讼办案重点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合力》理论文章。
随后,由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伊胜鹏以《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有关法律汇总》为题,结合“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精神和个人多年刑事检察办案经验,深入浅出,讲明了办理该类案件中遇到的难题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认定、法律争议及个人看法。
案例研讨环节,青年干警们围绕“陈某涉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的基本案情展开讨论,就案件的具体处理发表各自观点,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第一检察部干警胡梦蝶表示,陈某系初犯、偶犯,情节不属于特别严重的情形,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第二检察部干警袁帅表示,我们要延伸办案视角,对上家贩卖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也要打击,要求公安机关对上家进行查明身份后进行立案监督,同时列明侦查提纲,为侦查机关的下步侦查提供方向。
第四部检察官孙鑫表示,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陈某作为小微企业负责人,犯罪情节没有达到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以不批准逮捕,后期还可以建议判处非监禁刑期。
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卢志红对大家此次研讨会作点评,她指出,本次案例研讨围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解读,大家围绕案情开展的讨论考虑十分全面。在个人信息保护这个特殊领域,刑事诉讼、行政处罚的传统办案模式有一定的局限性,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隐患,难以实现“以点带面”的综合治理效果,而公益诉讼具有延伸性的社会治理张力,可以协同多个部门,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一条全新的路径。
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彭正元对此次案例研讨作总结发言,表示个人信息保护不能“单打独斗”,不能“就案办案”要有团队精神、全局观念。要形成“公益诉讼+跟进监督+治理建议+协作机制”的个人信息闭环保护模式,切实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有效治理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用于商业营销甚或违法犯罪的市场乱象。并要求全院干警要学习新思想、践行新理念,在业务办案中学思践悟,真学真用,切实提高团队凝聚力,加强部门协作,在业务办案中要保持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树立精益求精的工作标准。
(伊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