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向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此前监利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与未检组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禁售烟草制品专项行动”,对监利市多所中小学学校周边的商户进行摸排调查,并联合监利市烟草专卖局先后前往监利市荆江路中学和江城中学,深入课堂开展宣讲,向师生发放宣传手册百余份,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吸烟的危害,介绍了《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
经调查发现,在监利市某某甲中学的某某乙便利店,作为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者,因其经营地点距离某某乙中学不足50米,在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烟草主管部门收回注销后,依然无证从事烟草制品经营活动,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调查固定证据后,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向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悉,下一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大未成年人禁售烟保护法治教育宣传、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力度,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彭紫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