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试祸,岂不痛哉!若迷而知反,尚可以免。”这是出自《三国志》里的一句话,也是检察官王志坚对在校大学生查某、魏某的劝导。近日,在武穴市检察院,被不起诉人查某、魏某收到了对二人的不起诉决定书。
2021年3月,查某、魏某二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受犯罪分子王某(另案处理)蛊惑,误入歧途。王某以给赌博网站走流水为名向查某、魏某收购银行卡,二人遂分别办理了一张新的电话卡、三张银行卡,将手机卡、银行卡一起交给王某,查某、魏某均从中获利1500元,二人出售的银行卡涉案资金流水均达到100余万元。
受案后,承办检察官对查某、魏某进行了社会调查。经了解,查某、魏某均系在校大学生,社会人际关系良好。在此案中,系初犯,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主动退赃,社会危害性小。若对其提起公诉,贴上犯罪标签,势必会对其以后的学习和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学业可能会因此而终结。
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2021年9月3日,武穴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审查讨论对查某、魏某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在‘断卡行动’中,对于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等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到案后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展示了案件相关证据并阐述了拟不起诉的意见建议和法律依据。经评议,各位听证员一致同意对查某、魏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
“谢谢检察官姐姐,我回去后一定好好学习,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毕业后好好工作,争做社会有用人才。”收到不起书决定书后,刚满21岁的查某惭愧、感激地对检察官说到。
武穴市检察院秉持“宽容不纵容”的理念,对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刑事案件区分对待,根据犯罪性质、情节、悔过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及大学生犯罪嫌疑人。今年共受理在读大学生犯罪案件2件7人,对其中的6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达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向社会传递法律的温度和司法正能量。
(熊毅 汪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