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助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松滋法院立案庭庭长姚明华,巧用诉前调解快捷、灵活、便民的优势,圆满化解一起供用气合同纠纷案件,最大限度把涉企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诉前,获得了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没想到案子到法院,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快速解决,感谢法院为我们企业所做的工作,多次组织我们沟通协商,降低了我们的诉讼成本,帮我们解决了难题。”11月3日,松滋某生物饲料公司负责人为松滋法院立案庭送上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作为耗能大户,松滋某生物饲料公司(以下简称饲料公司)于2017年与松滋某燃气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签订了《用气合同》,就企业用气费用计算方式及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合同履行期间,饲料公司需采用先付款后充值气的方式向对方支付相关费用,但由于气价市场波动较大,双方在价格及计价方式上产生了分歧。双方沟通未果,今年7月,饲料公司将燃气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姚明华详细了解双方企业的合作历史及经营情况,发现饲料公司是松滋市数一数二的用气大户,且双方都是企业,若诉讼过程中双方矛盾激化停止合作,不仅燃气公司失去一个客户,且还会影响饲料公司的生产。姚明华在对该案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后,认为调解是解决矛盾、维护双方利益的最好办法,建议以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这起纷争。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在燃气消费优惠折扣上存在80余万元的争议,姚明华综合双方诉求,分析其中存在的利害关系,并提出多种解决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于2021年9月重新签订了合作合同,饲料公司也向松滋法院撤回起诉状,该案圆满了结,双方企业对法官的倾情调解连连称赞。
据悉,近年来,松滋法院不断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强化对涉诉企业的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等职能,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作,促进涉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卢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