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多次玩“消失”,以此来逃避接受人民法院文书的送达,后人民法院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顺利让消失的被告现身还款。
从2019年8月开始,原告与被告一直有纸箱买卖交易,双方采用的是微信对账、结帐方式,直至2020年底,被告都一直按时结算。2021年1月、2月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向被告销售了价值达59000元的纸箱,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则在2021年3月与被告核对确认后,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转款19000元,被告在微信中确认还欠40000元。后续的合作中虽能及时结清货款,但是被告欠下的1、2月份的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一直未支付。2021年7月,原告遂将其起诉。
该案中,江陵法院法官在依法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多次电话联系上门送达,但被告一直推脱,起初约定好送到其沙市区住宿地,法院人到后,他又说自己在江陵公司;后来约定好在其公司见面,他又说临时前往了外地,往复多次,避而不见玩起了“空城计”。鉴于此种情况,法官果断采用电子送达方式,短信催收、语音催收多管齐下,迫于压力,被告主动联系原告还款,后原告撤诉。
据悉,江陵法院根据电子送达的相关规定,在全院范围内认真开展电子送达培训,加强各部门对信息化技术手段的应用,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优势,切实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难题,有效促进审判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陈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