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诚地向被害人道歉,对不起,因为一时冲动犯下了错误,希望能得到您的原谅。”在公开听证会现场,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忏悔道。
11月1日,建始县检察院就贾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县政协委员等3人担任听证员参与听证。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史常富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案基本情况,重点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及法律依据,案件双方当事人发表意见,听证员围绕听证事项向承办人、当事人进行提问。
在全面了解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听证员进行了讨论并发表意见,认为本案系民间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在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贾某某真诚悔过,向被害人鞠躬道歉,双方敞开了心扉,解开了心结,关系得到弥补修复,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此次公开听证会,为有心结、想不开的双方当事人搭建了对话平台,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公开公正透明,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人民监督员熊晓燕说道。
“小案”体现大民生。在办理该类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时,该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检察调节作用,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和不和谐因素,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司法为民工作,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助推矛盾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史常富表示。
(王丽 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