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就被害人汤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检察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浠水县人民监督员李小刚、徐蕙、汤某某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占全云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该院检察官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审查核实情况及检察机关的意见。申请人汤贵珍系张春平(男,35岁)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张春平的母亲,同时又是被害人张先明的妻子,汤贵珍年近花甲,无经济来源且常年患病。其儿子张春平2017年在外务工时被检查出患有精神病,为了给儿子看病治疗家里已经负债累累,不堪重负的儿媳留下了五岁儿子张开宏和三岁女儿张开淇给婆婆汤贵珍独自照顾。案发前,丈夫张先明打零工的收入为家中主要经济来源,儿子张春平发病期间杀害其父亲,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家失去了唯一的顶梁柱,全家老小没有了生活上的的依靠和经济上的来源,让这个贫困的家庭陷入了绝境,家中两个小孩的生活学杂费用以及儿子治疗时所欠下的债务让汤贵珍精神几度崩溃。
该院第五检察部在接收该案件线索后,首先第一时间联系被害人家属,向其宣传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经审查后拟申请救助金6.4万元,并迅速向市院报送审批。其次,多次耐心的给汤贵珍做精神疏导,鼓励其为了两个年幼的孙儿积极乐观的生活下去,承诺一定会竭尽全力跟相关部门协调反映,尽最大努力帮助这个家庭渡过难关,汤贵珍感动得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围绕该案司法救助程序、救助金额、救助金拨付及使用等问题进行了公开询问,经认真评议,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认为汤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同意检察机关救助意见,并表示检察机关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也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人民监督员李小刚同时也是浠水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务主任,听证会后积极跟浠水县思源学校沟通,后期帮忙解决申请人汤贵珍的两个孙儿的入学、减免学杂费等问题。人民监督员徐蕙是浠水县妇联的工作人员,也跟县里“爱心妈妈”活动组织方取得了联系,给汤贵珍的孙儿申请了一个“爱心妈妈”,日后安排送温暖的活动,给予汤贵珍的两个孙儿实实在在的关爱,让其幼小的心灵感受到社会上还有很多个“妈妈”的温暖,助其健康快乐的成长。
该院副检察长欧阳新宇提出,司法救助金只是救助申请人的第一步,不应该仅仅满足于发放救助金,做好救助的“后半篇文章”才是更长远的目标,将会协调县教育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多元化救助,保持长期的“救助”,还要加强救助金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