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9 17:56:4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积极履行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近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潜江市人民法院,就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案情经过
2006年至2019年间,村民何某某、贺某某利用村集体土地种植林木,并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2019年,村委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该批林木进行了处置。双方就该批林木处置的收益归属引发争议,申请镇政府对林木权属进行裁决。何某某、贺某某对镇政府的裁决书不服,多次到镇政府、市政府信访,并向潜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争议化解
在日常走访法院、行政机关摸排化解行政争议案源时,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发现该案争议较大,申请人曾多次上访,立即主动介入,参与该案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检法两家两次召集行政争议双方进行争议化解。会上,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检察官与审判法官分别对行政机关以及行政相对人进行释法说理,消除双方抵触情绪。最终,在检法两家化解下,双方当事人就和解事项达成合意,签订和解协议书后,申请人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检法协作配合模式,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力,促进该起行政争议案件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的。
下一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途径,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万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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