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江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经查原告父母自2011年登记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原告由父亲抚养,随同父亲生活,母亲每月给女儿200元抚养费,但母亲因为原告没有银行卡尚未支付抚养费。直至2021年9月,父亲提出要求原告母亲给付原告2013年元月至
2021年9月抚养费19200元,并要求从2021年10月起每月抚养费增加至800元,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潜江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迅速开展诉前调解,原告母亲表示自己现在经济困难,每月收入不稳定,承担不起每月800元的抚养费,经林发扬法官多次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原告母亲给付尚未结清的抚养费19200元,并自2021年10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450元给原告。
由于原告母亲担心原告父亲挪用女儿抚养费,所以坚持要求将抚养费直接汇入女儿银行卡帐户。双方签字同意后,但在原告父亲为女儿办理银行卡帐户时却频频受挫,多家银行表示原告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方可办理银行卡,可原告今年才12周岁,暂无法办理银行卡。
为了解决问题,林发扬法官多方联系协调,邮政银行潜江市北门支行文玉凤经理表示愿意特事特办,在得知原告居住在城南居委会时,文经理又积极联系到原告所在的邮政银行园林支行的廖晓莉经理,在廖经理的热心帮助和指导下,终于为原告办理了一张特别的银行卡,原告母亲表示一定按期将抚养费打入女儿的银行卡,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诉调中心为群众之所急,为群众之所想,为群众办实事,成功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案结事了。
(立案庭
王晓轻)